关于组织开展学校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4-06-18 浏览次数: 16

校教通〔202433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教学类项目评审及咨询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法规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三)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重点教材主编、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负责人、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等优先推荐。

(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类项目评审及咨询工作的时间。

(五)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类项目评审及咨询工作的身心条件。

二、专家主要工作职责

接受学校委托,在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实验室建设、毕业设计(论文)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开展相关研究、咨询、指导、评审等工作。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请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及各部门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准确把握推荐专家须符合的条件要求,同时要兼顾专业分布和年龄结构等,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及部门推荐专家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占比不得少于40%

(二)各职能部门的专家按学科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推荐,此类推荐不占用学院名额。

(三)请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及各部门认真填写《常州工学院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于 20246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oa.czu.cn,纸质版盖章后交至行政楼31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许鹏,电话:0519885101426142)。


附件1:常州工学院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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