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4-08-31 浏览次数: 13

校教通〔2024〕41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保证期初教学工作有序运行,学校将在第1-2周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重点了解期初课堂教学情况、课程建设情况,梳理剖析我校教风、考风、学风等存在的问题,对标找差,强优补短。

二、检查内容

(一)课程安排情况

重点检查课程安排是否合理,课程信息是否准确,课表落实情况。

(二)课堂教学准备情况

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

(三)学生教学秩序情况

重点检查学生迟到、早退、出勤情况,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四)教师授课情况

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照课表安排上课;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代)课、缺课;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五)教学环境情况

重点检查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等)设备设施准备、运行、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

三、检查人员

组长:苍玉权

成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学校教学督导组部分成员。

四、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实行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随机抽查,了解和掌握全校期初教学准备和实际运行总体状况,以及各教学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五、有关说明

(一)高度重视、充分动员。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组应深入教学一线进行实地检查,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情况,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要求,周密布置,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期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教学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对于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视情节依据《常州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173号)》进行处理。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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