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双语教学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10-17浏览次数:1189

 

 

 

进一步推动双语教学工作,强化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意识,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具有较高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的要求,特提出以下意见:

1.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要把推进双语教学工作作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在制定培养计划、安排教学任务、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各项教学工作时,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双语教学。根据教育部20014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具体情况,各本科专业至少应有1门以上符合要求的双语教学课程,信息技术、经济等专业应有2门及以上符合要求的双语教学课程,今后各专业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数量要逐渐增加。

2. 双语教学的课程一般安排在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限选课范围内。确定为双语教学的课程要求采用近年来出版的外文教材或讲义;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用外语授课的课时数应达到50%以上;讲授可采用全外文或外文与汉语交错进行,在推行双语教学的初期也可采取主要以汉语讲授为主的形式,但应逐渐增加外文讲授的比例;板书主要以外语书写。

3. 双语教学的课程考试,可采用全外文或双语进行命题,学生可用双语中的一种语言为主进行答题(部分题目要求用外文答题)。

4. 学校以立项资助的方式推进双语教学工作。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外国原版教材、相关教学资料,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课程改革与建设,以及开展双语教学研究等。

5.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要切实保障双语教学的教学质量。对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应积极安排高水平的教师实施教学,并对教材、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进行审核。

6. 开设双语教学课程,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组织认定,报教务处备案。

7. 为了鼓励有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双语教学工作,学校将在教学工作量计算、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学校优先安排有条件或有潜力进行双语教学的教师出国进修。

8. 建立促进双语教学的长效机制。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应根据专业特点、学生及师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双语教学规划和措施,加强双语教学的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和运用适应双语教学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鼓励教师积极采用双语教学,分层次、分阶段稳步推进双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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