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校教通〔2015〕6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常州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二、重修缴费
三、重修组织
(一)组班重修:符合组班条件的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组班重修,上课安排另行通知(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末)。
(二)辅导重修:课程安排及成绩录入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学生。
四、重修考试
(一)组班重修:通识必修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考试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安排。
(二)辅导重修:辅导重修的考试由各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统一组织进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本学期第16周前。
五、其他事项
(一)10建一、10建二:重修报名时间和其他年级相同,重修课程教学和考试均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十三周。
(二)毕业生返校重修:需重修的学生应填写“毕(结)业生返校重修申请表”,并按学分缴纳重修费用。重修课程教学和考试均由开课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十三周。
教务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