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9-21浏览次数:970

校教201547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秋新学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小组对全校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就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如下:

一、情况通报

1.部分实验室未张贴安全责任人标牌;部分标牌上的实验人员信息和实验室信息没有及时更新;部分实验室未能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张贴上墙;部分大型仪器设备没有张贴操作规程;部分实验室没有事故应急预案等。

2.部分实验人员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实验室使用记录》中关于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方面的情况记录不全。

3.部分实验室的防盗门窗不够严密,存在物品被盗的安全隐患;部分实验室周边的灭火器已经过期、消防栓开关失灵;部分实验室内部仪器设备或物料物品过于拥挤、摆放混乱;工程训练中心电焊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4.部分实验室存在电线乱接、私接拖线板的情况;个别实验室存在电路老化情况;有的实验室部分实验台底部渗水。

5.个别实验室和机房杂物堆积、卫生较差;有的实验室窗户用报纸糊遮、门上粘帖很多纸张,极大影响了实验室的整洁美观。

二、整改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对实验室人员、实验教学师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各二级学院要修改完善科学、明确的实验室应急预案,实验人员要熟悉应急举措,遇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故能妥善处理。

3.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和实验室工作特点,完善各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对于大型、精密或有危险隐患的教学仪器设备、物料物品,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制订操作规程与取用规范。

5.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学生实验守则等规章制度要张贴上墙。

6.在必要的仪器、设备安放场所要设置“禁止烟火”、“当心触电”、“注意安全”等安全警示牌。

7.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做到严格按有关制度存放、领取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还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8.实验人员在完成实验离开时要关闭水源、电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等事故的发生。

9.实验室内不允许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实验室门窗玻璃上不允许黏贴纸张或半透明胶膜,确有需要请二级学院联系资产处落实配备窗帘。

10.防盗门窗、消防设施以及气体钢瓶、压力容器、大型机械等安放存在安全隐患的,请各二级学院负责与资产处、保卫处联系进行整改。

11.各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使用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意外故障要按应急预案科学处置。

12.每一个实验室应在房门外适当位置安置实验室标牌,具体要求统一如下:

1)实验室标牌规格统一为A3纸大小,竖放。安放位置:水平方向距门框侧面200mm,垂直方向距地面1500mm

2)实验室标牌应标识的内容:

二级学院名称

实验室名称

实验分室名称

安全

责任人

 

联系

电话

 

卫生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保卫处

电话

 

医务室

电话

火警119

 

急救120

 

请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和各部门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并按整改要求抓紧时间积极落实,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隐患。教务处、保卫处将于十月中旬组织对实验室安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单位与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教务处  保卫处  实验室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文件链接: 关于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