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7〕29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7〕10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我校今年参加评估的专业为“秘书学”、“车辆工程”和“数字媒体艺术”。
二、评估程序
1.专业自评。请有关二级学院成立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对照评估工作方案要求(附件2),及时组织参评专业开展自评工作,按时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3),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4)。
2.学校评估。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评专业进行评估,参评专业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3.省教育评估院评审。参评专业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评报告》的系统上传和基本状态数据的在线填报。省教育评估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与公示,组织专家网络评审,并根据上述环节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
三、材料报送
1.9月28日前,今年参评的三个专业将相关自评材料纸质稿(含《自评报告》5份、《基本状态数据表》5份、支撑材料目录1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详细的支撑材料备查。
2.上述报送材料的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jwjx@oa.czu.cn。联系人:周嘉禾;联系电话:85217639(57639)。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doc
附件4: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doc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