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4-10-16 浏览次数: 650

 

 

校教〔201449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常州工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办法》(常工政〔201330号)和《常州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常工政教〔20145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课程建设项目。

(二)教材建设项目。

(三)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四)委托课题。

二、项目申报数量及分配原则

(一)课程建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1.通识选修课程,每单位可申报1-3门,须为新开课程。

2.专业核心课程(含双语教学课程),每专业可申报1门。

3.合作课程(含校企合作课程、政校合作课程等),每专业可申报1门。

4.研究型课程,每专业可申报1门,其中省重点专业(类)必须申报。

(二)教材建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单位可申报1-2项。

(三)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单位可申报1-2项。

(四)委托课题:此类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校公开招标,择优立项并资助经费,如没有合适的竞标团队可不立项。

限额申报的教学建设项目数量分配见《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1)。其中,专业核心课程(含双语教学课程)、合作课程、研究型课程、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指标可以相互调剂,其余项目的申报指标不可相互调剂。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能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和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申请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合作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应由本校教师和合作单位导师共同担任,课程团队中须含有一定数量的合作单位导师。

(四)每位申请人作为项目主持人本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主持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五)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的人数一般应不少于3人,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

(六)研究和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四、申报材料

(一)各项目的《立项申请表》(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档。

(二)各单位的《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五、材料报送

(一)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用袋装,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相应的项目申请表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二)委托课题请直接报送教务处,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由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统一报送。

(三)请于201411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jwjx@oa.czu.cn。联系人:伍婷、孙春;联系电话:8521763984226)。

六、项目评审

(一)教务处进行申报资格、材料规范和申报数量审核。

(二)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并投票表决。

(三)在校园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提交学校研究。

(五)学校发文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按照专业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教授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论证,按限额要求申报。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教学质量优秀的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主持人在职能部门工作的,应到其学科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申报;如学科专业无法归属到相应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的项目,可直接报教务处。

(三)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务文件”栏下载。

 

附件:1.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2.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

3.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

4.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和立项指南

5.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1: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xls 

附件2: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3: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4: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和立项指南.doc 

附件5:2014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