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05-21 浏览次数: 696

 

常工政〔201544

                                               关于做好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1432)(附件1)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转专业计划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教学资源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按照不超过各专业一年级学生人数5%的比例,并遵循不新增班级且每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的原则,拟定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填写《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附件2),于第十三周周四(528)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二)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报学校审定后,于第十五周周周五(612)前向全校公布。

二、学生申请与资格审核

(一)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在校2014级学生,在第十八周周五(73)前向本人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递交《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1432)第九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于716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三)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核结果,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符合申请资格、同意转出的,请于716日前将此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送交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对于不符合申请资格、不同意转出的,此申请表以及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留存。

三、审核选拔与结果公布

(一)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公布的接收转专业计划组织审核选拔。在同一转入专业内,按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择优选拔(平均学分绩点一般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可考虑学生获奖、个人特长、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选拔。

(二)符合《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1432)第九条第二款、第三款或第四款之规定的申请者,由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决定是否接收其转专业,其名额占用本专业的接收计划数。

(三)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核选拔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721日前报教务处。

(四)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审核选拔结果,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拟同意接收的,请于721日前将此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送交教务处。对于不同意接收的,此申请表以及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留存

(五)教务处复查并汇总全校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后,于724日前向全校公示。

(六)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731日前发文公布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学籍管理

(一)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到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办理转专业手续,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

(二)学生转专业后,课程修读、已修合格课程成绩与学分,由转入二级学院负责审核与认定。

(三)各二级学院收到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转出或转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可申请转入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其他艺术类专业。

(三)文教经管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或理工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文教经管类专业,应慎重考虑,仔细权衡自己是否具有转入专业的学习能力。

(四)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通知到全体2014级学生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逾期视为放弃,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6

(五)转专业计划、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都将以网上公布与公示的方式按时进行,网址为:http://jwc.czu.cn/(常州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届时,请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及时自行登录查看。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1432)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学籍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罗艳虹,联系电话:85217552(内线:83111),电子邮箱:jwxjb@oa.czu.cn

 

附件:1.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doc

2.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xls

3.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4.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5.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核选拔情况汇总表.xls

6.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