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返校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7-06-09 浏览次数: 790

  

校教通〔201737

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返校重修工作的补充通知》(常工政教〔201514号)(见附件1)要求,为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返校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果毕业生选择9月份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则须于622日前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名、完成交费,逾期不再办理;如果毕业生选择与在校生重修进程相同的时间参加重修课程考试,则按《常州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教〔20145号)规定,应在每个学期第1-3周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名。

    二、各二级学院对本次重修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承担课程重修任务核对说明》(见附件2),于629日前将该说明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送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各相关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要按学校有关要求,做好重修辅导、试卷命制、考试与成绩评定、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等工作。

四、联系人:成丽,联系电话:8521758957589)。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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