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9-11-15 浏览次数: 955

校教〔201929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要求,大力推进我校基于产教融合的教学改革工程,培养一批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形成团队合力与整体优势,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办法》(常工政(201961号)、《关于印发产教融合系列文件的通知》(常工政(2019105号)、《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选拔及考核办法》(常工政教〔201914号),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优秀教学团队的培养周期一般为两年。每两年遴选1次,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可推荐一个优秀教学团队。

  二、选拔程序

 1.团队申报

根据选拔条件,符合要求的团队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相关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2.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按照选拔条件和名额要求,组织教授委员会对申报的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学水平、教研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团队。并在《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将申请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于201912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jx@oa.czu.cn

3.职能部门审核

教务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教学团队情况进行审核。

4.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教学团队情况进行全面评审,提出初选意见。

5.学校审定

将初选对象报学校研究确定。

6.公示

学校对确定的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进行公示。对公示中有异议的,经核实后如反映情况属实的培养对象取消资格;无异议的则确定为培养对象。

三、经费支持

20192021年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资助经费为10万元,建设期内学校资助5万元,所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从学科专业经费中资助3万元,验收合格后学校奖励2万元。

四、其它说明

1.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带头人不得兼任两个团队带头人。

2.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确定后,须与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协商好培养目标、具体计划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共同填写《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见附件2)。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咨询电话:88510135(内线:6135),联系人:常睿、王鲲鹏。

件1.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表.doc

附件2.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docx

附件3. 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试行).docx

教务处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