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9〕29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要求,大力推进我校基于产教融合的教学改革工程,培养一批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形成团队合力与整体优势,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办法》(常工政(〔2019〕61号)、《关于印发产教融合系列文件的通知》(常工政(〔2019〕105号)、《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选拔及考核办法》(常工政教〔2019〕14号),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优秀教学团队的培养周期一般为两年。每两年遴选1次,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可推荐一个优秀教学团队。
二、选拔程序
1.团队申报
根据选拔条件,符合要求的团队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相关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2.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按照选拔条件和名额要求,组织教授委员会对申报的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学水平、教研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团队。并在《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将申请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于2019年12月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jx@oa.czu.cn。
3.职能部门审核
教务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教学团队情况进行审核。
4.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教学团队情况进行全面评审,提出初选意见。
5.学校审定
将初选对象报学校研究确定。
6.公示
学校对确定的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进行公示。对公示中有异议的,经核实后如反映情况属实的培养对象取消资格;无异议的则确定为培养对象。
三、经费支持
2019~2021年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资助经费为10万元,建设期内学校资助5万元,所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从学科专业经费中资助3万元,验收合格后学校奖励2万元。
四、其它说明
1.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带头人不得兼任两个团队带头人。
2.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确定后,须与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协商好培养目标、具体计划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共同填写《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见附件2)。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咨询电话:88510135(内线:6135),联系人:常睿、王鲲鹏。
附件1.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申请表.doc
附件2.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docx
附件3. 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及考核办法(试行).docx
教务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