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1〕7 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我校专业结构和布局,支持和鼓励各专业加强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根据《常州工学院专业优化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常工政〔2019〕62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年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校进行专业评估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进行专业优化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安排
1.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专业优化和动态调整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兵
副组长:邹一琴
成员:有专业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发展规划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
2.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分工及要求”(附件1),填报相应表格(附件2)的支撑数据,并将支撑数据报相应的职能部门。
3. 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发展规划办公室按照分工进行支撑数据的审核与分项汇总工作。
4.教务处负责数据汇总工作,专业优化和动态调整工作小组负责编写2019-2020年专业办学状态监测报告,提出专业预警和调整建议,报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及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有关要求
1.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精心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专业状态数据采集人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其他相关单位应积极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2.专业状态数据采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照各表格下方的要求填报。表格数据要准确,格式规范。
3.各职能部门在3月19日前,将分管项目数据的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jwjx@oa.czu.cn,并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稿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管理中心309室)。
联 系 人:常睿 罗圣
联系电话:88510135(6135),13961473876。
QQ工作群:1062122236(请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员加入工作群)
附件1.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分工及要求.docx
附件2.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表.xlsx
附件3.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4.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专业优化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