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1-09-15 浏览次数: 1439

校教〔202134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3号)和《常州工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常工党〔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及课程负责人;已通过建设验收的校级金课及课程负责人。被认定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同时认定为“课程思政”优秀教师。

已通过建设验收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开发项目可直接认定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相应课程负责人同时认定为“课程思政”优秀教师,本次无需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想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2.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3.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4.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6.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7.具体要求参见附件3中“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指标”。

二、申报流程

1.各单位组织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佐证材料(课程教学大纲等)。

2.各单位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

3.教务处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确定拟认定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师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三、材料报送

1.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用袋装,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相应的项目申请表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2.请于202110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纸质版13份、佐证材料及《汇总表》11份送至课程思政研究中心(行政楼307室),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kcsz @oa.czu.cn联系人:姚彦琳、常睿;联系电话:0519-88510135(内线6135)。

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认定汇总表.xls 

附件3.  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教务处 课程思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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