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1〕45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常州工学院基于产教融合的应用型大学建设方案》,认真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要求,大力推进我校基于产教融合的教学改革工程,根据《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办法》(常工政〔2019〕61号)、《关于印发产教融合系列文件的通知》(常工政〔2019〕105号)和《关于制(修)订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修订)》(常工政〔2019〕6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2021级)、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21年拟评选产教融合示范专业2~3个、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3~5个、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3~5个。
二、评选标准
见附件1。
三、评选流程
1.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申报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初选,并填写以下材料:
(1)填写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评选表、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评选表、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评选表(见附件2),并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
(2)填写“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评选汇总表”(见附件3)。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
教务处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材料进行全面评审,拟定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入选名单。
3.公示
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中有异议的,经核实后如反映情况属实的取消入选资格;无异议的则确定为正式获批名单。
4.发文
四、相关说明
1.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每年评选一次,已获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各二级学院每类项目限申报1个。
3.对获批的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产教融合优秀人才培养方案、产教融合实验实践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评选表3份、支撑材料1份、汇总表1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将评选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jwjx@oa.czu.cn。联系人:常睿,罗圣;联系电话:88510135(内线:6135)。
附件1.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优秀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评选标准.docx
附件2.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优秀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评选表.docx
附件3.常州工学院产教融合示范专业、优秀人才培养方案、实验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评选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