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2〕13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教〔201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校教〔2020〕23号)和《关于公布2020年度校级教学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校教〔2020〕3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项目包括2020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和以前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四类,应结题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一)课程建设类
课程建设类包含线上“金课”、混合式“金课”、线下“金课”、产教融合示范课程、全英文课程、应用型课程。
1. 线上“金课”、混合式“金课”、线下“金课”验收需提交:
(1)《“金课”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
(2)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2.产教融合示范课程、全英文课程、应用型课程验收需提交:
(1)《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
(2)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二)教材建设
1.《教材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
2. 正式出版的教材一套。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
2. 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四)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附件6)一式三份;
2. 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3. 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五)《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7)一份。
三、报送要求
(一)资助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以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为单位,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7室),同时将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鉴定书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验收汇总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jwjx@oa.czu.cn。联系人:常睿、罗圣;联系电话:88510135(内线:6135)。
(二)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组织验收,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验收结果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袋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结题鉴定书或验收申请表的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四、有关说明
(一)同一项目,若已获批省级及以上同类项目,可提出免验收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
(二)未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三)课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验收材料中提供相关的网址或U盘、光盘资料备查。
(四)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力求精练、简洁并编制目录,采用统一封面样式。
(五)请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1: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名单.xlsx
附件2:“金课”建设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3: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4:教材建设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6: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doc
附件7: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