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3〕1 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我校专业结构和布局,支持和鼓励各专业加强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根据《常州工学院专业优化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修订)》(常工政〔2022〕2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年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本科教学评估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开展专业评估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进行专业优化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安排
1.教务处会同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相关部门成立专业优化和动态调整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汪群
副组长:邹一琴
小组成员:有专业的二级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发展规划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
2.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分工及要求”(附件1),填报“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表”(附件2)相应表格的支撑数据,并将支撑数据报送至相应的职能部门。
3.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发展规划办公室按照分工进行支撑数据的审核与分项汇总工作。
4.教务处负责数据汇总工作,专业优化和动态调整工作小组负责编写2021-2022年专业办学状态监测报告,提出专业预警和调整建议,报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及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有关要求
1.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精心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专业状态数据采集人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其他相关单位应积极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2.专业状态数据采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照各表格下方的要求填报。表格数据要完整准确,格式规范。
3.各职能部门在2023年2月24日前,将分管项目数据的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jwjx@oa.czu.cn,并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稿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管理中心307室)。
联系人:常睿、罗圣;
联系电话:88510135(6135),13813581091;
QQ工作群:1062122236(请各单位数据采集人员加入工作群)。
附件1: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分工及要求.docx
附件2: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表.xlsx
附件3:专业办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4: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专业优化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