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到期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1-04-20 浏览次数: 1901

校教〔202123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教〔20186号)、《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校教〔201919号)和《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教学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校教〔201925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项目包括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和以前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四类,应结题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一)课程建设类

课程建设类包含线上“金课”、混合式“金课”、线下“金课”、社会实践“金课”、产教融合示范课程、全英文课程、应用型课程、网络课程

1. 线上“金课”、混合式“金课”、线下“金课”、社会实践“金课”验收需提交:

1)《“金课”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

2)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2.产教融合示范课程、全英文课程、应用型课程、网络课程验收需提交:

1)《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

2)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二)教材建设

1.《教材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

2. 正式出版的教材一套。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验收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

2. 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四)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1.《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附件6)一式三份;

2. 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3. 主要佐证材料一套。

(五)《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7)一份。

三、报送要求

(一)资助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以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为单位,于2021531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7室),同时将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鉴定书及项目研究报告、项目验收汇总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jwjx@oa.czu.cn。联系人:常睿、罗圣;联系电话:88510135(内线:6135)。

(二)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组织验收,于202167日前将验收结果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所有项目的纸质材料均要求袋装,每个材料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请将结题鉴定书或验收申请表的封面贴于材料袋正面。

四、有关说明

(一)未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二)课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验收材料中提供相关的网址或U盘、光盘资料备查。

(三)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力求精练、简洁并编制目录,采用统一封面样式。

(四)请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附件1:建设期满的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名单.xls

 附件2:“金课”建设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3: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4:教材建设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6: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doc

 附件7: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