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3-06-30 浏览次数: 16

校教〔202329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323号)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引导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323号)(附件1)和《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附件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做好课题申报的统筹规划和前期论证工作,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二、立项数量

1.我校本次课题推荐限额为7项。

2.在上述7项课题中,学校将推荐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5项;其中,教学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推荐的课题不少于5项。

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限申报课题1项。

三、申报要求

1.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3年本科高校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安排》(附件3),课题名称和推荐类别由申报者自定。

2.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课题申报人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

3.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主持学校必须为常州工学院,课题第一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工。

4.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江苏省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暂停一次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5.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原则上主持人中有1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课题申报人可选择与部分出版社等单位合作资助课题,合作单位及立项数量参见《出版社合作类课题选题方向及计划立项数》(附件4);合作单位资助的课题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与其他课题按照统一标准管理;申报同一出版社合作类课题不超过2项。

7.学校将组织申报课题的评审和遴选,公示后再向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推荐。

四、材料报送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5)纸质材料18份。

2.相关证明材料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纸质材料11份。

4.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申请表》的封面页。

5.《申请表》及《汇总表》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文件名请以“二级学院+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命名。

6.无法归属到相应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的课题,可直接报教务处。

请各单位于9817: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7室),将电子材料发送至jwjx@oa.czu.cn。联系人:杨杰、李苗;联系电话:88510135(短号:6135)。


附件1. 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3〕23号).pdf

附件2.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pdf

附件3. 2023年本科高校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安排.pdf

附件4. 出版社合作类课题选题方向及计划立项数.pdf

附件5.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docx

附件6. 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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